关于撤销上海倍爱吾有机蔬菜有限公司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1-11-30

20111130日起撤销上海倍爱吾有机蔬菜有限公司倍爱吾有机农场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OF-3106-933-1145,证书有效期:20114152012414);

从证书撤销之日起,上海倍爱吾有机蔬菜有限公司应立即中止使用OFDC有机认证证书、OFDC机构标识和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已认证的产品不得投放市场,并向现有的和潜在的所有相关采购方告知其已被撤销认证。不得对其认证资格作出误导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