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盘锦鼎隆米业有限公司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1-01-07

2011117日起撤销盘锦鼎隆米业有限公司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OP-3008-921-880,证书有效期:201142201241)。

从证书撤销之日起,盘锦鼎隆米业有限公司应立即中止使用OFDC有机认证证书、OFDC机构标识和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已认证的产品不得投放市场,并向现有的和潜在的所有相关采购方告知其已被撤销认证。不得对其认证资格作出误导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