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公 告环认证〔2020〕53号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中心决定自2020年5月28日起注销镇江安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机转换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1900959)。自证书注销之日起,镇江安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将该有机转换认证证书交回我中心,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