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公 告
环认证〔2020〕70号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中心决定自2020年6月28日起注销上海蓝滨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所持有的有机转换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1800322)。自证书注销之日起,上海蓝滨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将该有机转换认证证书交回我中心,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