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委托业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2021-04-19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业务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业务需求情况,拟建立我公司委托业务合作单位库。现公开征集合格合作单位(仅限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食品农产品检测服务业务相关单位。
二、合作单位具备的条件:
    1、具有食品农产品类CNAS认可和CMA检测实验室资质。
    2、具有开展以下类别(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乳制品、生产资料投入品、水、土壤等)检测项目业务的能力。
    3、提供上门取样服务。
    4、贵单位(含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投资方等相关方)与我公司无竞业情况存在。
    5、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处于有关部门通报等处罚期限内。
    6、自愿遵守我公司关于委托业务管理相关规定。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提交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2.银行开户许可证(需原件核对)。
    3.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CMA资质附表、CNAS资质附表等(提供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注意:以上所有相关材料各壹份,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含骑缝章),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扫描件1份。所有材料包装入密封袋中,外层封套加盖公章。
四、遴选程序
    1.资料递交截止日期后,由我公司组织对意向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验,择优选择入库单位。
    2. 合作单位入库名单确定后,在我公司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我公司凡涉及上述委托业务工作,将优先从入库合作单位名单中选择。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报名入库登记的单位请在网站本公告下方下载《合作单位自荐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所需提供的材料于公开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前邮寄到我公司(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入库合作单位遴选,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联系人:徐航
    电话:025-85287646
    邮箱:xuhang@ofdc.org.cn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8号

附件合作单位自荐表.doc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