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公 告环认证〔2021〕68号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中心决定自2021年6月18日起注销泰兴市江源农牧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机转换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2000680)。自证书注销之日起,泰兴市江源农牧有限公司应在5日内将该有机转换认证证书交回我中心,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