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公 告环认证〔2021〕150号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3日起撤销兴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有机转换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2100002)。自证书撤销之日起,兴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在5日内将该有机转换认证证书交回我公司,并向现有的和潜在的所有相关采购方告知其已被撤销认证,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