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公 告环认证〔2022〕31号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中心决定自2022年2月18日起注销江苏沃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2000148)。自证书注销之日起,江苏沃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应在5日内将该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未使用的标志交回我中心,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