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获证组织:
根据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组2022年第2期《有机工作动态》中的认证风险提示要求,为切实落实获证组织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确保获证组织持续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要求各获证组织尽快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入物质。核实有机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禁用物质(如化学合成的农药)的情况。
二、标志使用和销售证办理。核实有机标识、标志使用的规范情况,销售证是否及时办理。
三、销售情况。核实是否存在以非有机产品假冒有机产品,通过网络、商超等途径销售的虚假情况。
有机产业能够健康有序发展,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需要获证组织和认证机构坚守初心,笃行致远。请各获证组织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GB/T 19630-2019《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的相关要求立即着手自查自纠,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违规情况,应尽快联系我公司。联系人:周娟,电话:025-85287108,电子邮箱:cad@ofdc.org.cn。我公司检查员将通过线上远程方式,或线下结合例行检查和不通知检查等活动进行监督,请各获证组织落实责任,积极配合。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