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公 告
环认证〔2022〕136号
石阡县中坝长坡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的获证产品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公司决定如下:自即日起撤销石阡县中坝长坡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有机转换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2000181,有效期至 2022年10月30日)。
从证书撤销之日起,石阡县中坝长坡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应在5日内将该有机转换认证证书交回我公司,并向现有的和潜在的所有相关采购方告知其已被撤销认证,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特此公告!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