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3日起暂停贵州省凤冈县浪竹有机茶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2100111),暂停期至2024年3月31日。
自证书暂停之日起,贵州省凤冈县浪竹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应立即暂停使用我公司颁发的证书编号为134OP2100111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暂停期间生产的产品不得作为有机产品投放市场;贵州省凤冈县浪竹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应向现有的和潜在的所有相关采购方告知该证书已被暂停,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特此公告!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