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新规正式实施
2025-10-28

近一年来,我国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领域迎来重要法规与标准更新。2024年10月28日,《GB 44917-2024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正式批准发布;2025年9月12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获得通过;2025年10月5日,《GB 46518-2025 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获批发布,标志着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迈入“有法可依、有标可循”的新阶段。 

一、法律升级:食品安全法确立运输许可制度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用植物油、生鲜乳等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从事相关运输的道路经营者,必须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运输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运证。

法律同时清晰界定了发货方、承运方和收货方三方责任:

发货方应当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核验运输容器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承运方应当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运输容器并及时清洗,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收货方应当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运输记录,核验运输容器铅封是否完整。

二、标准完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明确

2024年10月28日批准的《GB 44917-2024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为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提供了专门的卫生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的基本要求、清洁、维护和管理,同时明确了散装运输作业和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2025年10月5日批准的《GB 46518-2025 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为除食用植物油和生鲜乳外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提供了全面的技术规范。

该标准涵盖了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运输容器基本要求、运输容器的清洁、维护和管理、散装运输作业等关键环节,并明确了记录方面的要求。

与此同时,早在2008年10月,国务院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同年11月,原农业部发布《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上述标准共同构成了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完整标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和两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我国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领域构建了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监管网络。随着新规的深入实施,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各个环节都将有法可依、有标可循,这将极大提升我国液态食品的物流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起一道更为坚实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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