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6年2月10日起注销阿果安娜水果(大厂)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2300088)。自证书注销之日起,阿果安娜水果(大厂)有限公司应在5日内将该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未使用的标志交回我公司,不得对其认证资格作出误导性声明。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