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6日,国家卫健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正式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将于2026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替代GB10770-2010。新标准的调整具体在五个方面:①原料禁令补充:新增“不应使用蜂蜜”;②新增安全指标:针对鱼类产品设定组胺的量不应大于10mg/100g;规定果蔬类汁、泥不得添加氯化钠,产品的钠含量在即食状态下不应大于200mg/100g;③细化产品规格:明确6-12月龄适用的颗粒、片(块)状食品,其颗粒、片(块)状大小应小于5mm。④强化标签标识:强制标注适宜月龄、食用方法与注意事项;颗粒、片(块)状产品须标明吞咽安全提示。⑤对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引用通用标准:统一调整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要求,即≤0.2 mg/kg。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的实施,为6至36月龄婴幼儿的罐装辅助食品安全与营养构筑起更坚实的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