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淳安县枫树岭镇大坪家庭农场)
2026-05-29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6年5月29日起注销淳安县枫树岭镇大坪家庭农场所持有的有机转换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2400135)。自证书注销之日起,淳安县枫树岭镇大坪家庭农场应在5日内将该有机转换认证证书交回我公司,不得对其认证资格作出误导性声明。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