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欧洲议会以多数票正式通过新基因组技术(NGT)作物监管法规,结束了为期近三年的立法博弈。新规根据基因编辑的复杂程度,将NGT作物分为两类,实施差异化监管。
第一类NGT-1作物,指基因改变有限、通过传统育种亦可能自然发生的品种。该类作物将豁免现行GMO法规的审批要求,无需进行特定的环境风险评估,但种子包装须明确标注“NGT-1”字样,以保障种植者的知情选择权。第二类NGT-2作物,涉及复杂基因修饰,仍须完全遵守现行GMO法规的全链条审批流程,包括上市前的环境风险评估、可追溯性要求及强制性标签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在有机生产领域的立场极为明确:NGT技术及其产物不得用于有机生产。但立法者同时设定了一条实务性例外——若NGT-1作物在供应链中以“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微量形式存在,则不构成违规行为。这一例外条款在实际操作层面留下了弹性空间。
新规在中国有机行业引起广泛关注。中国对欧有机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欧盟后续配套检测标准的制定进程——尤其是“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微量阈值如何量化界定,以及检测方法学是否统一。建议出口企业提前开展供应链溯源排查,确保从种子采购到加工运输各环节不受NGT污染影响,避免因微量检出而面临贸易纠纷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