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获证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GB/T27030—2006《合格评定第三方符合性标志的通用要求》,认证机构标志中不应出现中国和国际的中英文字样。按此要求,我中心对现使用的OFDC标志进行了修订。各获证单位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原版本OFDC有机认证标志,自2008年1月1日起我中心将启用新版本OFDC有机认证标志。
详细修订情况如下:
1、将现使用的OFDC有机认证标志中 “CERTIFIED ORGANIC OFDC-CHINA”改为“CERTIFIED ORGANIC OFDC”,将“IFOAM ACCREDITED 国际认可”简写为“IFOAM ACCREDITED”;
2、将现使用的OFDC有机转换认证标志中 “CONVERSION TO ORGANIC OFDC-CHINA”改为“CONVERSION TO ORGANIC OFDC”。
特此通知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认证认可部
2007-5-21
附件:
新OFDC标志下载地址:/iso/down.asp?class_id=14